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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2016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30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2016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旨在促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思维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实施体系,构建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为龙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为主干、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为基础、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为补充,衔接紧密、结构完善的国家、省、校、院四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实施体系。

二、立项类型与数量

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2016年省教育厅确立我校的项目总数为85项,其中省级重点项目40项,省级一般项目20项,省级指导项目25项。学校将结合我校创新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增报部分省级重点(自筹)项目。省级项目由学校从生均财政拨款中统筹安排一定经费,按照项目类型、项目学科类别以及2016年我校财务预算方案,予以相应标准的经费资助。重点项目由教育厅统一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遴选。鼓励学院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开展。

校内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二级:校级项目、院级项目。校级项目今年遴选40项,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各学院根据专业分布情况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自主设立一定的培育性和预实验性质的院级项目,从品牌专业、实验室开放等经费中资助。

三、申报遴选程序与方法

项目实行校院两级评审制度。根据省教育厅限额、我校确定的省级重点(自筹)项目数、校级立项数、各学院申报数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各学院限额(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各学院根据限额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院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初审,遴选优秀项目向学校推荐。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入围预选项目进行复审论证,确定我校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省级重点(自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省级指导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校级立项项目的名单。遴选结果由学校公示。

四、选题要求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五、申报基本条件

1、申请人

申请人一般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原则上四年制专业12年级学生,五年制和长学制专业13年级学生,其他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每个项目组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指导教师

推荐省级立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推荐校级立项项目,指导教师必须有1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每批次只能指导1个项目。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六、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word格式,附件1);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Excel格式,附件2)。

七、工作步骤

141-10日各学院组织2016年项目申报。项目第一负责人于4110日期间登录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sjjx.njucm.edu.cn/cxxl/)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学号,申报项目需经指导教师审核,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指导教师工资号;

2411日前,各学院通过系统汇总、导出申报信息,报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Excel格式电子表格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在“学校名称”栏加盖学院公章);

3412-13日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限额、我校确定的省级重点(自筹)项目数、校级立项数、各学院申报数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各学院推荐限额;

4414-20日,各学院根据限额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本院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初审,遴选学校推荐项目。院级专家由学院通过系统推荐,教务处审核,项目评审通过系统在线进行,院级专家于41420日期间登录系统,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登陆用户名和密码为专家工资号;

5421-22日教务处组织校级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复审,确定2016年省级推荐项目和校级立项项目,遴选结果校内公示;

6423-27日,各学院对通过学校评审的省级推荐项目,特别是省级重点项目,组织指导老师、项目组成员和有关专家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系统在线修改项目申报书;

7429日前各学院通过系统导出并报送《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Word格式电子表格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8510日前申报材料由教务处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联系人:教务处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 祖强 贾静;电子邮箱:nzysysglk@163.com;联系电话:85811016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3专业门类目录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6330


附件:南中医大教字〔2016〕25号关于做好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2016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